探讨环境、居住、动保权益入宪 陈亭妃:应涵盖更多面向

今日修宪论坛会议 (吴家豪摄)

绿委陈亭妃等人及民间团体今日于立院举办「永续环境」修宪论坛,探讨环境、居住权,动保议题等入宪可能及法制工程。陈亭妃表示,会汇集在场学者专家及各界意见,未来修宪也应涵盖更多面向

今日由正常国家文化基金会政策中心发起的论坛,主题聚焦于「永续环境:人类与自然的共荣」,除陈亭妃外,包括绿委洪申翰、陈欧珀、陈秀寳、蔡适应及民众党立委蔡壁如,以及前绿委吴焜裕、政大地政学系教授戴秀雄台南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吴宗宪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执行长朱增宏等多位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到场。

洪申翰认为,修宪一定会是立院接下来最重要的议程之一,修宪常在既定议题内,但很多立委都在思考,要怎么把更多议题的想像,放到宪法议题中,不只是关于统独、国家定位,而是台湾希望成为什么国家内涵,什么样的社会。

洪申翰说,动保团体希望将动物保护4个字放入宪法,过去很多价值竞合时,动物保护经常优先被牺牲,如果拉到宪法层次,比较有条件在价值权衡时,进入比较细致权衡过程,不像过去膝反射式的被牺牲掉。

蔡壁如指出,人类生活跟自然息息相关,过去SARS跟传染病,是大自然对世界的反扑,大家要很严肃的面对。环境权入宪,过去是「很多污染跑到我家」,居民抗争,30年后变成全民共识。环境权放在基本国策,环境权入宪标志性意义,现在环境基本法保护了什么,入宪的讨论同时,要重视现有法律如何落实。

戴秀雄表示,自己不反对居住权入宪,入宪可以把事情讲得更清楚,但是要考虑后端民法若不处理,入宪会变成纸老虎,如果居住权入宪法,最大的敌人是「一定要修民法」,包括民法767条、769条、770条等,时效制度形同虚设,如果没有配套解决,写进宪法也没用。

朱增宏指出,居住权和环境权也包括动物保护,例如大厦中能否养狗等等,至于国家正常化,动物保护入宪,在这个时机,有国家形象问题,因而有重要意义,不仅是法律效果,而且有政治效果,就是国际政治的效益。让全世界看到台湾有谈到动物保护放入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