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 误杀后座乘客 派出所长判无罪

桃警全力支持员警合法用枪,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蔡依珍摄)

前桃园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长2020年为追缉酒驾、拒检冲撞警车的车辆,连开5枪不慎打死后座杨女,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一、二审都认为情况紧急,符合用枪时机,判决无罪,高院法官甚至直言别「事后诸葛」。桃警重申全力支持员警合法用枪,已升任所长的曾则低调婉拒回应。

高院指出,警械使用条例「合理使用枪械」,应以客观合理标准当判断依据,身历其境警察的观点,而非以「事后诸葛」的角度,尤其案发现场瞬息万变,若要求警察一定要缜密思考,或以事后结果评价用枪合理性,警察将因担心事后遭究责而延误用枪时机,甚至危害到警察人身安全。若要求警察消极执法,则无法立即防止危害,甚至恐威胁到第三人安全,无法有效行使国家任务,因此判决曾警无罪。

因一二审皆无罪,依《刑事妥速审判法》,曾警几乎将获判无罪确定。桃园市警局对判决表示尊重,将持续协助同仁维护权益,并全力支持员警依法正确使用警械执行职务,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