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记公司会计帐密…电信员工成功「私吞7000万」!买豪宅出游爽当贵妇

台中童姓女子利用职务之便,窜改销售资料,盗取公司手机变卖给不知情的厂商,7年来私吞公司7000万余元。(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45岁的童姓女子利用在手机零售商「哈拉网通电讯公司」工作之便,窜改销售资料,盗取公司手机变卖给不知情的厂商,7年来私吞公司7374万元,还借机购入2间豪宅,过着阔绰的贵妇生活。台中地院审理后,2018年依业务侵占罪童女8年6月,但她2年多来仅还款1千多万,二审高院加重改判9年6月。可上诉。

据了解,哈拉公司营运超过20年,在全台拥有近60家直营及加盟店,专营通信和相关产品的批发销售,生意一直都很不错,但却连年亏损,甚至连增资的2000万元也赔光,直到2017年3月,林姓负责人惊觉不对劲,下令彻查帐本,才发现原来是员工童女搞的鬼。

据判决,童女在公司专任网路平台的销售窗口,主要负责接洽各大购物网站,处理手机等产品的出货及销售,某次看到主管登打资料时,记下可修改公司会计系统管理权限帐号密码,于每月25日结帐时,侵入销售会计系统,窜改调降手机商品成本数量,让结帐报表数量和销售金额一致,规避稽查,再将侵占的手机商品对外销售。

童女欺骗下游厂商,称有客户委托销售手机,再将私下侵占的手机转卖给厂商,自2011年起连年侵占总计共7374万余元。借此获取暴利的童女不仅接连在清水、大里购入2栋豪宅,每年还招待亲友多次出国,刷卡费每月更高达30、40万,过着十分豪奢的生活。

警方获2017年3月在桃园机场逮捕刚游义返国的童女,查扣现金余额302万元及名下不动产。台中法院审理后,认为童女虽对侵占实情坦承不讳,但不靠己力赚取钱财,反而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资产加以变卖,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犯罪情节严重,并且考量童女无能力偿还损失,2018年一审依业务侵占罪判刑8年6月,另没收童女转进胞姊户头中的210万元。

童女认为判决过重,检察官则认为判太轻,案经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依业务侵占、妨害电脑使用罪,1月7日改判她9年6月。仍可上诉。

►他奶奶美丽秘诀

【更多新闻

►私吞6千万买2豪宅当贵妇 哈拉网通内鬼重判8年!

►迷彩男按摩20分钟...「回家拿钱」闪人 视障按摩师苦等4天无奈PO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