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台电950万工程 2厂商「电话号码一模一样」...秒被抓包
▲黄姓工程公司负责人想承揽台电兴达火力电厂标案找人假投标,却栽在相同的电话号码被法院判刑。(图/翻摄维基百科)
台电兴达火力发电厂2016年11月对外招标「兴四机炉底水封槽及炉内斜坡大修」工程,一间工程公司看上这笔高达950万的采购金额,又担心投标厂商不足3家可能会流标,于是找来另家无意投标的厂商一同参与标案,但却在开标当天被台电人员发现,桥头地院审理后依妨害投标未遂罪,将2间工程公司负责人分别判处徒刑4个月及3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有意承揽该标案的工程公司黄姓负责人,为了降低流标风险并提高自己得标的机率,说服另家没有投标意愿工程行方姓负责人进行假投标,并在2016年12月13日送出投标文件,不过却在隔天12月14日开标时,台电承办人员对标书进行审查,发现2间投标厂商的登载的联络电话一样,怀疑有「异常重大关联」决定不予开标,整起案件经桥检调查后,认定2间厂商负责人依违反《政府采购法》起诉。
桥头地方法院指出,黄、方2人有意制造厂商竞争假象,影响到台电公司采购标案的正确性,且本案采购金额高达950万元,一旦顺利得标至少有百万利润,不过,简易庭考量到全案由原先有意承揽的黄姓负责人主导,陪标的方姓负责人未获其他利益,犯罪情节较轻,且两人又在审理时坦承犯行,依涉《共同妨害投标未遂罪》,分处黄、方2人4个月及3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2万元及9万元,并依法科罚黄的工程公司10万元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