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判決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台北地院:法官高結案、一時疏誤

陈姓计程车司机犯公然侮辱轻罪,台北地院刘姓法官判陈有期徒刑3月,刑度超过法定刑,为判决违法,检察总长日前提起非常上诉救济;台北地院今天表示,刘并非故意违法判决,且有「主动」建请检方依法处理。

台北地院表示,刘为刑事审查庭法官,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总收案量1867件,终结1655件,平均自结率为93.11%,因高收、结案量而就公然侮辱案2023年6月13日判决时,一时疏误适用法定刑。

北院表示,在得知判决确定后,刘2023年9月6日在行文检察官执行函中「主动」说明所判罪刑逾越规定,提请检察官依法处理,检察总长也已提起非常上诉,此为刑事诉讼法明定的判决纠正及救济途径,实务上非罕见。

北院说,刘法官判决违背法令部分,将依「各级法院刑事裁判经非常上诉判决认审判违背法令移送法官自律委员会审议要点」、「各级法院法官自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置。

陈姓计程车司机辱骂加油站员工,刘依公然侮辱罪判陈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确定,不过,公然侮辱罪只能判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法界议论,台北地检署认违法判决不能执行,将书类送交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已提非常上诉。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