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善大法官 心机用尽甩锅小法官
宪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有条件合宪。(郭吉铨摄)
全民关注的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昨称「死刑并没有特别预防功能」而且会造成重大不利益,但却不敢判决死刑制度违宪,将37名死囚的争议「甩锅」给最高检、小法官,未来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后,法官如何审理?是否因此改判无期徒刑或无罪,让杀人犯重返社会,造成全民恐慌,伪善的大法官置之不理。
高达8成的民意反对废除死刑;犯罪被害人家属更是96.7%反对废死,但许宗力、黄昭元等7名大法官,赶在10月底任期届满走人前,却要作成争议性判决,不仅引发社会动荡,更让台湾司法天平过度往加害人人权倾斜,让广大的民众恐惧,毫无司法正义,更丧失司法公信力。
以昨天宪法法庭判决的标准来看已伏法的郑捷杀人案,2014年他搭捷运以预藏的锋利钛钢刀,把乘客当成「猎物」,在封闭车厢内来回狙杀,甚至以刀刺入绞动,把死者的内脏都拉出,直到列车到站并开启车门,他才在月台遭民众制伏,已造成4死22伤。
最高法院2016年生死辩后,认定医院精神鉴定报告并非唯一的判断依据,死刑判决不须考量被告有无教化可能,郑捷罪大恶极、无可宽典,依4条杀人罪、22条杀人未遂罪,判处4个死刑定谳,郑捷火速遭枪决伏法。但如果用这次大法官的标准来检视,当年判郑捷死刑定谳的判决恐怕也违宪。
这次参与死刑释宪案的大法官中,有多人与民间司改会及废死团体关系密切,表面上合宪的判决中,隐藏着急于帮死囚平反、免枪决的心机,更将死刑用各式各样的条件来限缩、捆绑适用,让死刑形同虚设。
大法官自认为站在宪法高度,捍卫人权,只作宪法裁判不过问死刑个案的犯罪事实审判,但近期发生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坠楼离世、高院民事庭陈姓法官昏倒引发「白花运动」,血汗司法过劳还未能解决,大法官又将繁重、急迫的死刑案件丢给「小法官」,也难怪大法官跌落神坛,成为全民批判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