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食安把关 硬起来严查「莱猪」看这里
瘦肉精「零检出」无效,台中市政府将提大法官释宪,坚持捍卫市民健康、绝不妥协。(张妍溱摄)
行政院31日宣布地方食安自治条例部分条文无效,台中市政府除了表遗憾、无法认同,卫生局祭出5大作为,包括,稽查「莱猪」量能扩增10倍、猪牛肉品输入业冷冻仓储源头抽查、抽验结果揭露、修订办法核发检举奖金,推「无莱猪金标章」,以全国最严标准,为食安把关。
台中市卫生局指出,台中市食安自治条例2017年增订猪肉及相关产制品的瘦肉精「零检出」,行政院核定施行迄今逾4年,竟无效,行政院应尊重地方自治法规,依地方制度法第30条规定,提大法官释宪,坚持捍卫市民健康、绝不妥协。
卫生局表示,若被稽查其猪肉含有莱克多巴胺,业者将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涉及标示不实,处以4万到400万元以下罚锾。另若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全部规定,罚款可从6万元累计至2亿元罚锾。
卫生局说,针对猪牛肉品输入业的冷冻仓储源头进行稽查并严加把关;所有肉品查验结果将主动揭露于市府莱猪牛宣导专区网页,包含肉品原料产地国别及瘦肉精检验数值等重要资讯,市民可上网查询掌握食安。
台中市政府首创修订「检举重大食品案件奖励办法」,检举不法业者,查获属实并裁罚确定,发给实收罚锾70%检举奖金;「牛猪产品无瘦肉精金标章」供辖内业者申请,业者须提出相关检验报告、产地证明文件及来源供货商清册,经审核后核发标章,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