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稽查日本食品通路及销售点 防民众误食核灾食品

花莲卫生局自11月起稽查全县重要日本食品贩售通路,并无发现违规产品。(图/花莲县卫生局提供 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近日「太冠国际开发事业有限公司进口之「四付红纳豆」产品之酱包,疑似为日本核灾区茨城县制造,卫生局于假日立即动员稽查员清查日本食品通路商该产品是否流入本县,经查远东百货通路已要求下架该违规产品,总计下架16组(4盒/组),共3.26公斤,市面上已无该违规产品贩售。

花莲县卫生局李宏满局长表示,「太冠国际开发事业有限公司」进口之「四付红纳豆」产品申报产地虽为「神奈川」,但内附之酱油包标示制造所为茨城县。该产品曾于边境进行辐射检测检验结果未检出。卫生局除持续查核外并对含有内包装之日本产品实施抽验检视内容物。

现行规定日本之福岛、茨城、枥木群马及千叶等五县生产制造之食品禁止输入我国,食品贩售业者应立即启动预防性下架作业,主动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并尽速请日本出口商提具制造商产地证明文件等相关资讯,业者于未厘清产品符合食安法规定前均需暂停贩卖。另本局为防止日本核灾区食品进入花莲,自11月起已至全县重要日本食品贩售通路(包括量贩店、超市、便利商店及日本食品专卖店等),总计稽查562种日本进口产品,并无发现违规产品。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以下简称食安法)第7条,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若有违反者,依据食安法第47条第2款,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