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抽中鸿海股票10张!前协理隔月退休百万飞了 败诉关键曝光

▲鸿海集团每年尾牙活动奖金红包都出手阔气员工都相当期待能抽到大奖。(ETtoday资料照/记者姚惠茹摄)

记者徐恺昕新北报导

鸿海前人资总务部欧姓协理,2013年2月初在公司尾牙上抽中10张股票,包含现金股利市价超过百万元,不料他隔月11日刚好届龄退休,虽申请退休的文件上有请求公司履行给付,但总财务长最后却仍以「退休申请在抽奖前不符合」为由,拒绝给付这10张股票,欧男为此怒告法院。近日判决出炉,法官认为公司抽奖规则有明订,员工必须在职才能领奖,故一审判鸿海胜诉

欧男2005年7月开始在鸿海集团工作,一开始是担任人资协理兼集团技委会总干事,后来调任IDSBG事业群人资及总务部协理,至2013年3月届龄退休。欧男提告主张,他2013年2月在公司尾牙活动中抽到公司股票10张,遂于申请退休文件上签请求公司履行给付中奖义务,并经总经理批准,但后来总财务长却以他抽奖前已申请退休为由,拒绝支付这10张股票。

欧男指出,公司在尾牙举办优良干部的公开抽奖活动时,有根据干部级别考绩年资条件决定抽奖资格,并经总经理确认后由电脑系统抽出,整体来说,应属具有对价性质的无名契约约定,故公司本应照规矩支付他10张股票,如不能交付,也应给付他83万6183元(股票市值),以及现金股利、减资退还股款25万8951元,总计109万5134元。

新北地院审理时鸿海委任律师抗辩,尾牙当天会场影片逐一列出的抽奖规则中有提到,「奖项发放时(员工)需在职始具领取资格」,就此认定欧男当时已清楚知道领取的条件,且依据鸿海历年发放中奖股票的时程也可知,他们都是在当年度第四季发放(10、11月),但欧男3月就已退休不在职。

法官认为,从双方当时的赠与契约来看,公司发放股票时欧男确实已不在职,故不具领奖资格,总务长最终核定不发放应属合理,审结驳回欧男之诉。全案仍可上诉。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

东海大生生死成谜!刑警关键疏忽…陈金火分尸保险

Podcast听刑警追食人魔

YT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