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妓女」男学生未准时赴约…女家教怒告性侵逼摸鸟!求偿350万

▲男学生未准时赴约,家教指控他强吻性侵,求偿350万元被驳回。(示意图/123RF)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一名女家教指控被一名男学生阿凯化名)「侵犯」!对方不仅强吻、猥亵、摸女家教下体,还逼她摸「鸟」,阿凯甚至积欠家教费,因此女家教要求对方赔偿350万。但阿凯反驳,是因他未准时赴约,女家教才愤至警局提告性侵害。法官根据双方对话纪录,认为女家教指控真伪不明,因此驳回女家教请求,判学生胜诉免赔,全案可上诉。

女家教主张,阿凯于2018年5月请她担任家教,协助撰写论文费用为10次共1万2000元,但迄今还积欠6000元家教费。同年6月19日晚上,在基隆市一间汽车旅馆内,阿凯更强脱她的衣服、强吻其嘴唇胸部,并用手隔着内裤触摸女家教外阴部,甚至强迫她摸阿凯生殖器!同年6月26日,阿凯又在北市金华停车场车内对她强吻并上下其手,让她精神受到极大痛苦而住院治疗。女家教还说,她因此身体虚弱,返家后因精神不济摔坏电脑手机,受有营业损失等语,所以要求阿凯赔偿350万元。

阿凯辩称,2018年6月20日到25日间,两人均正常见面上课,反指女家教供述的强制猥亵不合理,因为倘若属实,女家教就不会愿意跟他到台北101大楼用餐。如今会对簿公堂,阿凯解释,是因两人原本约好7月14日一起吃饭,但他和朋友聚餐而未准时赴约,女家教才会怒到警局报案并提告。

法官查看对话内容,发现女家教会主动约阿凯见面,显见2人互动密切、关系友好;2018年7月14日的LINE对话纪录也显示,阿凯向女家教说:「我下午在台北或许能约...」,女家教回:「可去101的星巴克;你去预约啦!...别这样嘛!不然我跟警察说叔叔丝袜犯罪嫌疑。」但由于阿凯不确定跟朋友聚餐完的确切时间,让女家教不开心地回复说:「我不太喜欢这样的方式;如果每次上课情形都是这样,我就会放弃你了;对不起,可能有更多人可以受惠,但我不想浪费时间在一个我无法确定的个案上」,还说「有时你的态度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妓女...所以很抱歉,我在警察局,请你到案说明吧」等语。

法官认为,对话纪录与阿凯说词一致,且2人在撕破脸前,互动频繁、友好,更不乏女方会邀约男方见面的情形,因此认定女方指控强制猥亵等情事,真伪不明,判女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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