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1万元纾困金」申请方法曝!卫福部5张图教你…「符合4条件」就能领

行政院苏贞昌宣布扩大纾困。(图/行政院提供)

记者李佳蓉综合报导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大产业国人生计,除了行政院4日公布的扩大纾困方案外,卫生福利部也新增「急难纾困实施方案」,扩大补助对象,除了原有工作,未加入军、公、教、劳、农保等社会保险,再扩及因为疫情而使工作或家户收入减少,导致家庭生活受困者,透过5张图表带你看懂怎么申请。

行政院 4日公布扩大纾困方案,阁揆苏贞昌宣布,针对未加保的劳工、农渔民加发补助金,有排富条件,包含收入低于各地最低生活费2倍,每户发1万元现金,5月6日起开放申请。卫福部也公布扩大方案的计算公式、申请资格、审核标准表以及各地区最低生活费情形等,进一步说明申请流程

县市申请资格一览表。(图/卫福部,下同)

根据卫福部公布的「各地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情形」对照表显示,非6都县市为1万2388元,台北市为1万7005元,新北市1万5500元,桃园市1万5281元,台中市1万4596元,台南市1万2388元,高雄市1万3099元,金门县连江县1万1648元。

该扩大方案之申请条件必须符合4项要件:原有工作,因疫情影响工作及家户收入减少,致家庭生活受困。未加入军、公、教、劳、农保等社会保险。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纾困相关补助、补贴津贴。家户收入+存款(家户内每人存款15万元免纳入计算)之总数/家户人数当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5倍以上未逾2倍。

扩大方案计算公式:[(家户月平均收入+家户总存款)-15万元*家户人数]/家户=家户每人每月生活费。家户每人每月生活费<1.5倍,核发1~3万元;1.5倍≦家户每人每月生活费≦2倍,则核发1万元。

受理窗口居住地乡(镇、市、区)公所民众填具申请书个案认定表,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书,送至受理窗口办理,只要符合资格者,由公所发给急难纾困金1万元,并以每户1次为限。

因应疫情扩大急难纾困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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