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猛药! 陆28奈米以下半导体10年免税 提前溯自这日起

大陆财政部等4部委公告,28奈米以下半导体业,最高免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提前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适用。(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由于美中角力美国对大陆科技业祭出一连串制裁措施,使得大陆高端晶片面临断供,只能加速推动国内晶片自主,大陆财政部等4部委今(17)日公告,28奈米以下半导体业,最高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提前追溯自2020(今)年1月1日起适用,以鼓励大陆国产晶片扩产。

原本大陆国务院已在8月4日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公告引进28奈米以下半导体项目,得有最高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大陆财政部今日公告,为促进半导体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政府鼓励,包括28奈米以下、且营运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积体电路线宽65奈米以下,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积体电路线宽130奈米以下,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并指出,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本公告第1条至第4条规定,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定期减免税优惠,可按本公告规定计算优惠期,并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