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程危害多 劳安所吁作业注意安全

国内下水道工程施工现场情境照片。图/劳安所提供)

劳动部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针对下水道重大职灾案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显示2004年至2019年间,每年平均发生3至4件人员伤亡的下水道工程职灾,前两大灾害类型为「土石倒崩塌灾害」(约占29%)、「与有害物接触灾害」(约占23%),两者合计就超过50%。

基础建设国家竞争力评比指标之一,其中下水道工程又为国家重要之基础建设,我国从80年代起展开下水道兴建工程,由于下水道工程为地下管道开挖作业,过去报载常发生开挖过程中,因土石倒崩塌而使人员遭掩埋,或执行清污作业时,与有害物接触导致人员的中毒或缺氧。为掌握上述灾害类型之致灾原因,劳安所就施工技术、工程管理及人员训练等三大构面进行施工灾害原因研析,并提出各类型灾害雇主与劳工应配合办理事项,以提升下水道之施工安全: (一)施工技术面:下水道开挖前,雇主应先调查掌握施工区域地质状况与既有地下管线位置,当开挖深度大于1.5公尺时,应设置挡土设施,以防止开挖侧壁倒崩塌;另外进入下水道内施工或执行清污作业时,最容易遭遇的有害环境,例如缺氧或硫化氢中毒,其预防原则应事先进行通风换气方可进入,工作时并随时监测氧气与硫化氢的浓度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小于18%,硫化氢浓度不得大于10ppm,另置备紧急救援设施,如救援用三脚架供气式呼吸防护具,提供救援人员使用,以免进入救援的人员亦发生同样的事故。 (二)工程管理面:雇主应事前告知作业人员可能遭遇之危害,并指派专业人员于现场指挥、监督作业,对于施工车辆机具设备应指派合格人员操作,并订定工作安全守则、作业安全标准程序、作业安全检查表等,按照管理计划实施现场安全巡检及缺失改善。 (三)人员训练面:雇主应给予施工人员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包括:一般安全卫生、开挖作业安全、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操作、倒崩塌及缺氧、中毒之危害辨识和预防及紧急应变、救援教育训练等,劳工应参与教育训练并确实执行。 劳安所呼吁「下水道工程危害多,作业请注意安全」,虽然下水道工程非属大型工程,但是未来随着下水道建设愈来愈普及新建工程及清污作业等工程量也会愈来愈多,工作安全不可不慎,务必防范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