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廢死激辯五小時 最快三個月內判決

宪法法庭昨针对死刑存废进行言词辩论,被认为是国内最接近废死时刻的「世纪之辩」。记者侯永全/摄影

司法院释字第一九四、二六三、四七六号解释都指死刑合宪,宪法法庭审判长、司法院长许宗力四年前在司改第五次半年进度报告时明确说过去大法官宣告死刑不违宪,但却突然在总统、立委大选后抛出公告,于卸任前排审此案,是否改变见解引起关注。

十五名大法官中,蔡烱炖(司法院副院长)、蔡彩贞因参与过死囚王鸿伟及王柏英审理,尤伯祥担任过邱和顺辩护人,均回避昨天的审判;声请方昨天上午又递状要求朱富美回避,但其他十一名大法官认定无须回避,最终由十二名大法官组成合议庭,只要七票就能认定死刑是否违宪。许宗力昨在双方辩论终结后宣示三个月内判决,必要时延长二个月。

这场死刑存废辩论,被法界形容是最接近废死的一次世纪辩论。宪法法庭事先公告两大辩论争点:一、死刑是否违宪?死刑除剥夺生命权外,是否另干预其他宪法上权利?死刑制度追求目的有哪些?宪法是否允许以死刑作为达成该目的之手段?如认死刑违宪,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刑事制裁手段?或应有何配套措施?

二、如认死刑合宪,得适用死刑之犯罪类型是否有应限缩之处或仅适用何犯罪类型?得适用死刑的刑事被告范围是否应有限制?死刑应有何配套程序始符合宪法正当程序要求?

挺废死律师:法官没有杀人权利

声请释宪的死囚昨天未出席,委由律师团当诉讼代理人。曾任「小灯泡案」告诉代理人、当时主张被告应判死刑的律师李宣毅首先发言,他说自己阿嬷遇劫身亡,当时他妈妈痛哭「我没妈妈了」,他直到上大学,仇恨之火才因知识遭到解放。他说,犯罪成因才该被追杀,国家系统是否失能?阿嬷的死让他觉得要拥抱身边每一人,不要用暴力回复暴力。

律师李念祖则质疑死刑能增加犯罪的吓阻?他说法律不允许人民报复,国家也不应该,「应报」只是恣意不理性,所谓「求其生而不可能」也没有给出非杀不可的原因;他认为人人平等,法官也没有杀害他人权利,没有否定人格及变人为物的高权。李念祖的儿子、律师李剑非认为所谓八成民意反对废死是「民调偏差」,国发会调查废死改成终身监禁,赞成死刑比率就降至五十一点八个百分点,因此废除死刑的替代方案应精进。

法务部回应:死刑审判程序严谨

法务部主张死刑合宪,强调大多数国家都是透过立法或修宪程序废除死刑,经由宪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违宪少之又少,且这些国家解释死刑违宪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机关间有一致共识或「至少无对立立场」,如匈牙利、立陶宛、南非皆如此。我国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立法及行政机关还无共识,且反对废死的民意远远超过支持者,不该透过违宪审查方式来废死。

法务部表示,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具影响力国家仍有死刑,亚洲国家也普遍存在死刑制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也未要求废除死刑,只是要求须限于情节最严重之罪才能科处死刑。近五年来,四七六件杀人确定判决中仅一件死刑定谳,显见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