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43條留破綻給綠營凍結? 學者指恐有誤解

立法院日前审议选罢法、宪法诉讼法、财划法三大法案,上演朝野大乱斗,最后蓝白席次优势下,仍三读过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蓝白联手闯关宪法诉讼法修法有破绽?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立法院否决,在赖清德总统重新提名并获立院同意前,宪法法庭将停摆。绿委称,因宪诉法暂时处分规定并未修正,故有机会可以突破。不过,学者认为,绿委说法恐有误解。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宣称,宪法诉讼法这次修法有一个破绽,即宪诉法第43条关于暂时处分的规定没有修正,因此有机会突破,让现在的8位大法官依照专业做最终判断。

根据20日立法院会三读通过的宪诉法修正案内容,第30条规定,参与 评议的⼤法官⼈数不得低于10⼈。作成违宪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之⼤法官⼈数不得低于9⼈。而第30条规定适用于宪法法庭依第43条为暂时处分之裁定。

云林科技大学科法所教授杨智杰说,宪诉法新修正的第30条第4项,有要求暂时处分裁定必须10人以上评议、9人以上同意。和原本第43条的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评议、过半同意,这两条文是一种「叠加」,也就是两个条文要同时符合。

杨智杰进一步说,并非两个条文冲突,也非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是要两个规定同时适用,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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