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告窃盗「通奸明细表」意外曝光 4年千次元配再告

丈夫坦承婚外情还拿出通奸明细表元配提告,但罪证不足不起诉。(图/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于姓贵妇蔡姓富商地下情闹翻分手后,于女提告蔡男潜入住处行窃,却也因此地下情曝光,蔡男的元配还发现一张「通奸明细表」,初估4年来2人发生关系超过千次,气得飙骂「黄色露奶机」并且提告妨害家庭。不过检方认为,蔡妻早就发现2人有奸情,过了告诉期才提告,又提告后持续有奸情部分事证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

根据于女的说法,2人分手后,蔡男并未将其住处钥匙及门禁磁扣归还,趁她出国时,潜入她的住处偷走10多样贵重珠宝,包括价值千万的钻表、超过百万元的金条,存折和照片等,于女因此提告窃盗

由于于女多次打电话给蔡男,被蔡男的元配妻子发现,蔡男坦承因窃盗案被告,但蔡妻觉得奇怪,怎么好端端会被告偷珠宝,进一步逼问,蔡男才说出和于女的地下情,还自己列了张「通奸明细表」,估计4年时间,发生性关系抄过1000次,蔡妻气得提告。

于女否认蔡妻的指控,强调她的行事历被偷,上头所谓的「通奸明细」不知道是谁写上去的,由于全案也仅有蔡男的证词,检方因此以事证不足不起诉处分。蔡妻获知结果不服,声请再议,高检署发回北检续查

但检方认为,蔡妻早就得知丈夫和于女的不伦关系,还曾经发简讯标骂于女,例如「黄色露奶机」等,但蔡妻2017年12月底才迪出告诉,已经过了告诉期,之后又再对丈夫及于女提出的妨害家庭部分,因同样也事证不足,因此再度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