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台华轮掀波 营运商控告澎县府

澎湖新建台华轮案」,再掀波澜,参与营运标的惠航船舶公司营运长赵子隆(右)12日委任律师佑良(左)等人向澎湖地检署按铃控告澎湖县政府涉嫌背信与妨害采购法等,由检方受理。中央社 105年12月12日

澎湖新建「新台华轮案」再掀波澜,参与营运标的惠航船舶公司营运长赵子隆,今天委任律师向澎湖地检署按铃控告澎湖县政府涉嫌背信与妨害采购法等,由检方受理。

澎湖县政府发言人苏文章表示,县府新建「新台华轮」案很单纯,目前根本还未定案营运商也尚未得标或废标,只是地方与中央对新建台华轮有客货分离等共识,但在还未定案前,一切仍照计划来执行。

分别担任惠航与慧洋海运营运长的赵子隆,今天上午由律师陈佑良和商业代表陪同,在议会召开记者会,发表对县府片面取消营运标评选会和谎称县府要自负盈亏等6大声明,按铃控告澎湖县政府。

赵子隆表示,澎湖新建「新台华轮案」由中央补助新台币18亿元,历经2任县长原本在103年完成,但现已是105年底了,还在规画,今年11月政委张景森抵澎与议员座谈和听取地方意见后,政院针对澎湖与金马离岛交通船,未来考量收回由交通部接手统筹管理,县府因而片面取消了营运商评选,使新建的新台华轮案,宣告中止。

律师陈佑良指出,惠航公司从新台华轮建造案,一切按既定程序进行,历经2位县长4年研议拍板,却在短短2个月内,中央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敲定收回,县府自我打脸推翻决策,诸多疑义发函要求沟通说清楚,但都置之不理,只好诉之于公权力

陈佑良亦指出,县府所订的新台华轮委托经营与管理采购案,惠航所提供的500万元押标金,已依采购法存入县府专户,至于1年960万元的权利金,也是由得标厂商负担和自负盈亏,县府无须负担。

澎湖新建「台华轮」案,在传出将由中央接手和进入司法程序,建造期程势必再受影响延后高马航线目前行驶长达28年之久的老旧「台华轮」,看来还不能功成身退,短期内还得继续担任高马航线的重任。10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