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现有宗教团体112个 政府帮助团体改善条件
▲这是在新疆哈巴河县库勒拜乡,哈萨克族妇女库潘(右一)在家中用「纳吾热孜饭」招待客人,庆祝纳吾热孜节。(图/新华社)
国务院新闻办1日发表的《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说,新疆现有宗教团体112个,政府帮助宗教团体改善条件,支持宗教团体发挥作用。
白皮书说,在新疆,国家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障。
在对外宗教交流方面,白皮书介绍说,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和研讨会。教职人员和宗教院校学生多次在国际上举办的《古兰经》诵读比赛中获奖。
白皮书同时指出,受国际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近些年来,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滋生蔓延。宗教极端势力歪曲宗教教义,蛊惑蒙骗公众,强迫他人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大肆制造暴恐活动,残害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公民在内的各族无辜群众。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新疆持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主义渗透蔓延的态势。(新闻来源:新华社港台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