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现有宗教团体112个 政府帮助团体改善条件

▲这是在新疆哈巴河县库勒拜乡,哈萨克族妇女库潘(右一)在家中用「纳吾热孜饭」招待客人,庆祝纳吾热孜节。(图/新华社

本报讯

国务院新闻办1日发表的《新疆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白皮书说,新疆现有宗教团体112个,政府帮助宗教团体改善条件,支持宗教团体发挥作用

白皮书说,在新疆,国家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障。

对外宗教交流方面,白皮书介绍说,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研讨会教职人员和宗教院校学生多次在国际上举办的《古兰经》诵读比赛中获奖。

白皮书同时指出,受国际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近些年来,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滋生蔓延。宗教极端势力歪曲宗教教义,蛊惑蒙骗公众,强迫他人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大肆制造暴恐活动,残害包括宗教人士信教公民在内的各族无辜群众。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新疆持续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防范和打击宗教极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极端主义渗透蔓延的态势。(新闻来源:新华社港台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