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宪推动《宗教团体法》草案 台南四草兴天宫与宗教团体代表交流

▲前内政部长、民进党宗教委员会召集人余政宪,15日前往台南四草兴天宫,与在地宗教团体代表进行交流。(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前内政部长、民进党宗教委员会总召集人余政宪,15日前往台南四草兴天宫,促成推动《宗教团体法》草案,与在地宗教团体代表进行交流。

余政宪表示,内政部盼于今年立法院会期先行送审《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将宗教团体目前所遇到的纠纷暂时冻结10年(维持现况),他强调:「这是治标,未来仍得靠《宗教团体法》治本!」为此,余政宪也将前往各县市,与各地宗教代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

目前现行管理寺庙的《监督寺庙条例》为1928年立法,只规范佛、道等宗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却须依《民法》规范成立财团法人两者规范不对等。内政部曾于2013年研拟《宗教团体法》草案,却被谣传政府欲灭香,或插手介入宗教事务,最后导致各界强力反弹而无疾而终。

余政宪进一步说明,民进党宗教委员会扮演的角色是政府与各宗教沟通平台,举例如早年以私人名义捐赠土地盖庙先人过世后后代不予承认,想要讨回土地,又或产生赠与税问题;更多的是,在农地工业用地盖庙,地目不符也延伸出纠纷,而拟定《宗教团体法》能尽可能将问题概括解决,故先行推动《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将宗教团体目前所遇到的各种纠纷暂时冻结10年,并安排到全台各县市与各界代表交流,举办公听会听取意见,在未来共同努力促成《宗教团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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