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让步 宗教团体不纳财团法人法「可谈」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初审《财团法人法》,不过修法存在争议,蓝委动员质疑该法强夺民财,且宗教团体可能被该法纳管,引起宗教团体不满。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今表示,该法是为配合亚太防制洗钱评鉴才修法,至于宗教团体在修法上要不要排除,「这部分都可以谈。」

国民党今动员立委进行程序发言,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质疑,都还没有《宗教团体法》就先适用《财团法人法》,连医疗机构都可以适用,根本是强夺民财。赖士葆痛批民进党是「大秃鹰」,如果有人利用财团法人洗钱,有司法可以处理,民进党执政只会修法强夺民财。

由于涉及宗教团体而引起争议,连内政部都认为该法案内容主要是针对财团法人组织进行一般性规范,并未考量宗教团体的特殊属性,会修正或排除宗教团体。柯建铭也表达愿意让步,是不是修法上排除,「可以谈」。

不过也引发召委段宜康不满,段宜康批评内政部莫名其妙,无论是《宗教团体法》或是《财团法人法》都在立院延宕修法多年,内政部表达应该排除宗教团体的看法,但却不把《宗教团体法》送来立法院,「因为你们的怠惰,应该跟我们道歉!」段便呛声到时候修法要叫内政部长叶俊荣自己来。

朝野私下协商后,民进党愿让步排除宗教团体的可能,也同意不在本周就进入逐条审查,下周由国民党召委吴志扬再排一场公听会后才会进入逐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