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蔡政府技术回避民意检验 不利延续执政
「主管机关办理全国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为之,其实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这段话明文订在《公投法》第25条。结果,民进党只因害怕政策遭推翻,硬是将不在籍投票扣上违法、违宪大帽,扭曲法义,拒绝撤离人民与公投之间的铁幕,恐有毁宪乱政之嫌。
828公投因疫情延期至12月,三大在野党呼吁即刻补强延期法源,并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对此,民进党端出三大理由反对,包括通讯投票有违《宪法》秘密投票精神、现在修法会让行政机关缺乏足够公告时间,及去年美国大选因通讯投票惹得天下大乱。
然而,宪法规定的秘密投票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除非行政部门违法调查、公开通讯投票,否则何来违宪之虞?
再者,108年6月修订的《公投法》明订,主管机关办理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实施,其方式须另以法律规定。试问过去2年,中选会有积极推动不在籍投票吗?如果没有,怎好意思因为自己的行政怠惰,反过来指控立法机关不给足够公告时间,这脸皮未免太厚了点。
至于美国大选之乱,肇因在于不认输的川普,竭尽所能对败选结果祭出行政干扰,甚至唆使川粉进攻国会,结果现在民进党却倒果为因抹黑通讯投票的意义,这是竹篙凑菜刀,逻辑狗屁不通。
回过头来说,在疫情难料的此刻,从健康与民主角度出发,赋予选民不在籍投票权利,一来免去大规模人流移动风险,二则更可鼓励选民踊跃参与公投,切实反映民意。民进党或可挟行政立法优势封杀,技术回避民意检验,但这形同将错失检视民意、修正政策的机会,对追求延续执政的民进党而言,恐怕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