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肢體騷擾最多、私人住所上榜
性平三法上路满半年,根据卫福部统计,期间申诉案件逾9成为女性,行为样态以「肢体骚扰」最多,最常在公共场所发生,值得关注的是,私人住所也上榜,显示性骚扰无所不在。
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平等工作法、性别平等教育法完成修正,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半年,卫生福利部今天举行记者会说明性骚扰防治法全面施行情形。
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说,1至6月申诉案件数为1710件,与去年同期1746件持平,性平三法上路后,申诉并无暴增或暴减。
经各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审议1213件申诉案件,其中性骚扰成立案件669件,在整体申诉案件占55%,269件不成立,占22.2%。张秀鸳解释,不成案主因为证据力不足,如在公共场合毛手毛脚,但现场没有留下人证、物证或事证,监视器画面没有发现不当行为等。
进一步分析上半年的性骚扰申诉案件被害人性别、行为样态等,其中女性被害人居多,占整体90.5%,8.5%是男性,如跨性别者等其他族群只有1%;遭申述不当行为样态前3名,分别是肢体骚扰、传送色情图片或偷窥偷拍,以及言语骚扰。
性骚扰申诉案发生地点,最多的是发生在公共场所,占47.7%,交友软体或LINE聊天室等数位媒体次之,再者是大众运输工具,值得关注的是,私人住所也榜上有名,占12.1%。张秀鸳提醒,性骚扰事件成立与否,不论行为人有没有犯意、是不是故意。
张秀鸳说,性骚扰是审认客观的人证、事证、物证,以及被害人于事发时感到不舒服、被冒犯等主观感受是重要的判断标准,尤其是每个人的身体界线不相同,很难用一致标准来判断,民众应尊重他人的界线,注意与别人互动的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加害人。
张秀鸳表示,性骚扰防治没有人是局外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友善第三人,如在百货公司或搭乘捷运、公车,发现有人拿手机拍摄被害人裙底隐私,鼓励介入,阻挡拍摄,主动关怀被害人、提醒被害人偷拍行径可申诉处理等,共同营造性骚扰零容忍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