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补偿向检察官求偿 爆司法内战

台南高分院因刑事补偿案件向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求偿,引爆「司法圈内战」。(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地检署借提施用毒品的陈姓女受刑人强制戒治,却因多关了26天,让陈女获刑事补偿7.8万元。事后,台南高分院以有5天是检察官郭文俐的重大过失,提告求偿1万2000元,一审败诉后,指原判决违背法令因此提出上诉,引发基层法官哗然,在「法官论坛」痛批,掀起一场司法圈内战。但台南高分院强调,此举具有重要公益目的。

据了解,南检检察官郭文俐2021年借提陈女观察勒戒及强制戒治时,因作业疏失,导致陈女有26天强制戒治未计入刑期,最后陈女获刑事补偿7.8万,台南高分院刑事补偿求偿审查委员会,以郭有重大过失导致刑事补偿,提告求偿1.2万。台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以郭只有「监督书记官不周」的抽象过失驳回请求,台南高分院因此提上诉。

不少法官在「法官论坛」PO文,痛批南高「公器私用」、「干涉审判独立」;甚至还有法官质疑,难道「不会让民众觉得是在对下级审下指导棋吗?」、「不觉得南高角色有点混乱吗?」面对法官的批评,南高指出,据司法院及监察院统计,近20年来冤狱赔偿或刑事补偿件数1976件,金额高达7.6亿;但司法院统计,刑事补偿事件自2012年至2020年8月底止,对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求偿,金额只有23万多元,绝大多数都由全民埋单。

南高认为,此案事关刑事补偿金求偿结果的公益,以及刑事补偿求偿制度的实践,院方起诉该案是依专家、学者半数外部委员组成的刑事补偿求偿审查委员会决议结果。对一审败诉提上诉,是基于课责原则及补偿机关确有认真依法办理求偿,不是敷衍了事,以及维护人民对司法自律的信心等重要公益目的,有对外宣布上诉意旨及理由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