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秀雯:真的可以结婚了耶!突然感到一点压力

同性婚姻释宪同志团体晚会。(图/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台湾史上首次同性婚姻释宪案24日公布结果,认定现行相关法案违宪,要求有关机关在本解释公布后2年内,依照解释意指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在同性婚姻议题上,迈出重要一步,更成为亚洲第一个保障同性婚姻的国家。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理事长许秀雯晚间在雨中站上晚会舞台感动表示,这是振奋的消息,甚至开玩笑地说,「真的可以结婚了耶,我突然感到一点压力」。

晚间,祁家威站上立法院青岛东路上的晚会舞台,短短一句「今天的胜利是属于大家的」,就道尽了长年站在同性战场前线的一切;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理事长许秀雯则表示,今天非常高兴得来振奋的消息,「很高兴在雨中度过,我太太刚刚说,我们真的可以结婚了耶,我突然感到一点的压力」。此话一出,马上引起现场一阵欣慰笑声

许秀雯说,今天很高兴大法官的决心,同志有平等的结婚自由,狠狠打脸了法务部跟某些反方意见,明确认定可以结婚。

▼同性婚姻释宪案出炉,同志运动先锋祁家威、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理事长许秀雯。(图/记者季相儒摄)

许秀雯也强调,伴侣盟呼吁,同性伴侣法是不可以的,「这完全不是结婚」,「这个运动走到今天,站在前人努力之上,我们一起往前走,这个历史的一刻,接续的点亮亚洲其他国家同志人权灯塔」。

大法官释宪声请人祁家威于102年向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申请结婚登记被拒,经用尽审级救济途径后,于104年8月向本院声请解释,主张民法第972条、第973条、第980条及第982条规定,限制同性结婚,有抵触宪法疑义

对此,解释文今天下午出炉,首先指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意旨有违。

因此,要求有关机关即日起两年内,依照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