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三法争议不休 「无线必载」半年后再修

▲针对无线电视是否为必载争议不休,17日决议半年后再审。(示意图东森新闻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长王金平17日邀朝野党团讨论争议多时的广电三法修正案,其中包含广播电视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有线广播电视法等案,会中朝野达成共识,有争议的条文不处理,没有争议的条文可先完成三读;争议多时的无线电视台必载频道问题,先冻结半年后再做必要修法

王金平会后受访表示,有争议的条文的条文都不予处理,做了2个附带决议,第一,分组付费请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订定办法。第二,相关必载问题等于冻结半年后再做必要的修法。

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总召赖振昌说,有线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第33条有关必载频道问题,因朝野没有共识下维持现状,为符合媒体生态现况,改以附带决议方式,在完成数位化后,继续进行修法。其次,采取「分组付费」原则,相关办法由NCC在6个月内订定,送立法院审查

他进一步表示,民国82年立法时,必载只有1台,但现况有变,不修法的情况下,现行条文无法符合现实需要,后来采取折衷方案,不涉及台数,但用附带决议,数位化完成后另行修法改善。

对于其他没有争议的条文18日能否顺利完成三读,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有机会通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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