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民法下修成年到18歲 警:年輕學子成詐騙新韭菜

民法下修18岁为成年人,年轻学子可自行开设帐户、申办信用卡,恐成为「诈骗新韭菜」。图/警方提供

逢甲、东海等中部多所大学的学生遭林姓电玩店业者,以无卡分期付款方式诈骗,林如今遭检方起诉求重刑,台中市刑大经济组调查,此次无卡分期诈骗案,被害大学生有一一九人,其中十八岁至十九岁的比率达三成二,办案人员形容,年轻学子已成歹徒「诈骗新韭菜」。

另一个案例是年仅廿一岁的台中市游姓男子,前年底伙同龄女友,经营博弈、诈欺机房,利用一页式广告,吸引被害人联络后进而诈骗。检警去年底收网抓人,带回游等涉案廿八人,初步清查被害人超过七十人,其中有八人是十七至廿二岁的高中、大学生,有女大生把储蓄的九万八千元投入游男的虚拟货币投资帐户,全都血本无归。

过去民法规定满廿岁才属法定成年,可免法定代理人同意,签定契约、办理信用卡,但今年元旦起,民法成年年龄下修至十八岁,大学生都可自行开户、申办信用卡等。

台中市刑大经济组统计,今年一月至十一月,十八岁至十九岁的诈欺案被害人有二○六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十八至十九岁的诈骗被害人仅九十五名,今年增加一一一人,增加比率一点一六倍。

根据刑事局二○二一年的全国刑案统计资料,职业是学生的诈欺被害人有四四六二人,占总数百分之九点九,去年成长到五一三四人,占比虽降为百分之九点七,但原因是诈骗横行,被害人总数从四万四六七四人,暴增到五万三○六二人,成长一成八,今年因民法下修成年年龄,被诈骗学生数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