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看上勇男!「房内激烈掌声」一夜来4发 正妹越想越不对怒告捡尸

正妹酒后喝茫,控男子趁机捡尸。(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指控,从来就不认识的陈姓男子在夜店趁她酒醉时,竟然将她捡尸至旅馆,一个晚上连续来4次让她身心俱创,愤而提起强制性交罪告诉;不过陈男却表示,当天的确女方来4次,但根本就没有违背她的意愿对方还觉得「很勇猛」、「很满意」等,事后还约一起用餐。台北地检署调阅监视器发现女子意识清楚离开旅馆时,还在大厅等候陈男,因此采信陈男的证词,不起诉处分

20多岁的陈男去年10月在台北市信义区夜店认识这名年轻女子,两人一起搭乘计程车前往附近的旅馆,整个晚上房间传出「激烈的掌声」,做了至少4次。但事后女子指控,当天在夜店喝多了、在厕所呕吐,迷蒙中却有一名男子扶她休息,还叫了一辆计程车载她至旅馆。

女子越想越不对劲,她根本不知道这名男子是谁。两人进到旅馆房间后,男子就直接脱光她的衣服,性侵她至少2次以上;睡醒后,又性侵了她2次,整个晚上至少蹂躏4次,让她痛不欲生。

检警查出带女子去旅馆投宿的是陈男,他到案时也坦承和女子做了4次,但没有违背对方的意愿。

陈男解释,两人在夜店互相看对眼后就一起搭车回旅馆,他也努力做了4次让女方满意,事后两人更互相加LINE好友,甚至有出外用餐,他也出示两人事后的对话纪录证明说词

检方查出,控告的女子性侵后应有时间离开,但她没有落跑,也没有打电话求救,而且透过旅馆的监视器画面明显可见,当陈男准备去骑机车时,女子还在大厅等候,更让对方载至捷运站,事后还愿意与男方用餐,显然与常情有违,因此采信陈男的辩解,故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