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餐饮业名义营业 水烟馆、酒吧隐身台中住宅区

市议员陈文政16日质询说,近期民众发现住宅区内出现「水烟馆」、「发廊酒吧」等创新店家,严重扰民及影响安宁。(陈世宗摄)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民间商业行为不断创新,目前各行业仍需依循台中市休闲娱乐服务业管理自治条例,将依相关法规予以管理及稽查。(陈世宗摄)

台中市10年前发生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伤,市议会通过「休闲娱乐服务业」自治条例,将无人陪侍的「饮酒店业」纳入八大行业规范。市议员陈文政16日质询说,近期民众发现住宅区内出现「水烟馆」「发廊酒吧」等创新店家,严重扰民及影响安宁。经发局强调,将依相关法规予以管理和稽查。

台中市议会16日进行市政总质询。陈文政表示,台中市在阿拉大火后,饮酒店业纳入八大行业规范,导致饮酒店业牌照难以申请,店家多以「餐酒馆」为名登记为餐饮业,进而发生藏身于住宅区、学校周边的情形;甚至有水烟馆,也以有供餐为由,以餐饮业名义进行营业。

陈文政说,根据「台中市休闲娱乐服务业自治条例」规范,八大行业营业场所,应距离住宅区50公尺以上,且应距离国民中、小学、高中、职校、医院200公尺以上。这些新兴型态娱乐服务业都以餐饮业进行申请,导致学校旁边不能开夹娃娃机店,但水烟馆、发廊酒吧等店家却能营业的诡异状况。市府应该检视相关商业登记办法,落实联合稽查。

陈文政强调,他不是要消灭这些业者,有人的地方就有娱乐需求,市政府曾推动中区的继光街拟打造成如香港「兰桂坊」的pub一条街,让业者安心营业。希望市府能继续推动,让业者在特定区域好好做生意,同时以观光特色名义为该区域宣传帮助业者们发展。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民间商业行为不断创新,目前各行业仍需依循台中市休闲娱乐服务业管理自治条例、都市计划法、建筑法、消防法、噪音管制法等相关法规,由各局处加以管理;相关检举案件,市府会将其列入稽查,若经查获未经许可实际经营休闲娱乐服务业,将移请相关机关依规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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