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铁路高架 县长允一定盖
宜兰铁路高架案地方政府配合款将调整至57.83亿元,8日议员要求县府不要再拖延,尽快让铁路高架动工,图为位于宜兰市的铁路高架段。(本报资料照片)
宜兰铁路高架案县府须分担105.72亿元,经政委陈金德协调后,下修至57.83亿元,但县府仍盼中央全额补助,议员担忧会拖到高架进度,8日在议会要县府不要跟中央唱反调,县长林姿妙强调,会做铁路高架,明年已编列5000万元配合款,也会继续跟中央争取减少负担。
宜兰铁路高架案县府原先要负担54亿余元预算,铁道局今年完成综合规画后,调高至105.72亿元,而在经陈金德协调后下修至57.83亿元。无党籍议员林聪池说,县府现在的态度,是要配合还是等中央全额负担?他认为配合款已经下修到原先的水准就应该要答应了,如果只是喊没钱,永远无法解决问题。
无党籍议员陈福山表示,铁路高架地方政府一定需要负担配合款,既然中央官员宣布下修宜兰的配合款,也可跟着宣布一定要做铁路高架,而非等到收到公文才算数,也不应跟中央唱反调。
副县长林茂盛直言,铁路高架地方配合款是57.83亿元,其实另外还有14亿元是完工后须分年还款;配合款下修尚未经过国发会审议等程序,县府一定会跟中央讨论并尊重最后的决定。
财税局长卢天龙表示,宜兰县有能力可以分年还款;交通处长黄志良则说,按照交通部的规画,铁路高架是2026年5月开始动工,2034年10月通车,县府都有符合交通部的作业进程,并无拖延。林姿妙说,铁路高架是人民的期待与盼望,县府的态度是「决定要盖」,也先编列了5000万元做为明年的配合款;县府要将钱花在刀口,能省就省,如果再向中央争取到经费,编列的5000万元的预算也可追减,以减轻县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