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冒烟没熄火」驾驶忘拿烤肉木炭 11分钟后烧坏别人家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廖姓男子2018年9月18日晚间10时许开车行经高雄市甲仙区台20线路段,因为引擎故障暂时停在路边,但他并没有熄火,还把烤肉用的炭火留在车内,结果引发火势,烧到旁边两户人家房子门牌号码相同),最终付了4万8000元的和解金和缓起诉处分金,但还是被桥头地院法官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廖男只是离开11分钟,火烧车就变成火烧厝。(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非本文事发地点

判决书中提到,廖男当时发现车辆引擎故障冒烟,于是赶紧停到路边,但他没有熄火,还把烤肉用的木炭火盆留在车内,自己跑到附近的巷子里吸烟,结果只过了11分钟,他的车就起火燃烧,火势一路延烧到旁边的房子。

无辜遭殃的曾男房子骑楼遮雨棚被烤到变色、发白,铁卷门也因此熏黑苏女的房子同样是骑楼遮雨棚遭烧毁,客厅天花板有轻微的烟熏痕迹。幸好附近的陈姓住户刚好目击浓烟火舌窜出,急忙通报消防队来灭火,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桥头地院法官认为,廖男下车时本应将引擎熄火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却疏于注意导致火灾发生,所幸火势及时扑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考量到他已经缴纳2万元缓起诉处分金,也与受害住户以2万8000元达成和解,最终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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