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超收违约金 金管会7月前全面清查
金管会在金检时发现有银行「超收3期以上」信用卡违约金,立委曾铭宗今(24)日表示,除违约金超收外,之前美国花旗在国外和台湾都曾发生信用卡利息或滞纳金超收,要求金管会半年内「全面清查」银行是否有超收状况,金管会承诺,将在2019年7月1日前进行专案清查。
曾铭宗在立法院财委会质询时提到,像是外商银行美国花旗,都会发生过超收信用卡利息或滞纳金,提醒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不能相信发函后银行就会主动做到」,要求金管会在半年内全面清查国内37家银行是否有超收违约金或信用卡循环利息情况。
金管会银行局日前说明,检查局进行例行金检时,发现有几家银行向民众超收信用卡违约金。事实上,金管会在2011年就发函规定「连续违约最高收取违约金期数不得超过3期」,但发现每家银行认定跟当初原意有解读上的误解,今年12月19日已经重申厘清其意。
银行局表示,收取连续违约金最高以收三期为限,连收三期之后就不可再收,目的是提醒持卡人至少要去缴当期最低应缴金额,若继续收违约金,也无助于经济能力有问题的持卡人还卡债;而持卡人只有在前期最低应缴金额缴清后,才可以将连续违约期数归零、重新起算。
对此,检查局局长王俪娟今在财委会上回应,目前已经要求各银行内部清查,明年将再规划专案查核;也同意曾铭宗提案,会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