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半夜停车场「男女交叠」…众强光突照车内狂敲窗 银行员签300万本票后悔了
陈姓银行员和妻子新婚一年后就外遇一名刘姓女子,两人凌晨在车内坐到一半,突然被数道强光笼罩,随即被破窗抓奸。当晚陈男在派出所签下离婚协议书及300万本票作和解金,事后却赖帐说没钱,是因被胁迫和误导才签下本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但一审、二审法官皆不采信其说词,以败诉和驳回上诉作结。
▲陈男和刘女到女方住处附近的停车场密会。(图/示意图/pixabay)
判决书指出,2016年10月7日凌晨2时左右,陈男和刘女在台中市太平区刘女租屋处附近的停车场停好车,在车内「促肘长谈」。一段时间后,一群人突然冒出来以手持工具破窗后,纷纷拿出手电筒对着两人照亮,并用手机录下两人的狼狈样。
▲征信社人员看到陈男趴上刘女,随即带着手电筒猛照车内,并拿出手机录影。(图/pixabay)
陈男表示,陈妻到场后报警处理,他和刘女随即被带到警局,由于前妻委托律师和其他人和他谈判,扬言要要提告妨害家庭及损害赔偿,才会吓得他仓促答应前妻提出的条件,签下离婚协议书之外,还当场签了300万元的本票。
30岁不到的陈男辩称,签字当下他以为有配偶的人,只要深夜和女子同车就可能触犯刑责,加上当时时间晚了他的身心都相当疲惫,才会在资讯不对等的情况下误签本票。他哀求负担太沉重,希望能撤销判决或减轻给付金额。
前妻打脸陈男说词,表示两人结婚一年多后,她就发现陈男与其他女人接吻的照片,加上陈男后来提出离婚,她才会受气回击,请征信社搜证。她指出,事发当天陈男根本就已经在刘女上面,征信社人员等到这幕才开始录影、敲车窗。
前妻进一步表示,她当天进警局协调时,只有说要提起刑事告诉,并没有胁迫对方,而且两造和平地讨论6小时才达成协议,甚在还在纸上加注「除男方有违约不给付本条约定款项之情事外,女方不得执之声请强制执行」等对陈男仁慈的条款。
屏东地院及高雄高分院皆认为,双方经数小时的讨论达成共识,内容谈及和解金额和子女等多面向的问题,加上陈男大学毕业后在银行上班,至今已有8年工作经验,理应有足够的判断力,因此判他败诉及驳回上诉,但仍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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