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半夜停车场「男女交叠」…众强光突照车内狂敲窗 银行员签300万本票后悔了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陈姓银行员和妻子新婚一年后就外遇一名刘姓女子,两人凌晨在车内坐到一半,突然被数道强光笼罩,随即被破窗抓奸。当晚陈男派出所签下离婚协议书及300万本票作和解金,事后却赖帐说没钱,是因被胁迫和误导才签下本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但一审、二审法官皆不采信其说词,以败诉和驳回上诉作结。

▲陈男和刘女女方住处附近的停车场密会。(图/示意图/pixabay)

判决书指出,2016年10月7日凌晨2时左右,陈男和刘女在台中市太平区刘女租屋处附近的停车场停好车,在车内「促肘长谈」。一段时间后,一群人突然冒出来以手持工具破窗后,纷纷拿出手电筒对着两人照亮,并用手机录下两人的狼狈样。

▲征信社人员看到陈男趴上刘女,随即带着手电筒猛照车内,并拿出手机录影。(图/pixabay)

陈男表示,陈妻到场后报警处理,他和刘女随即被带到警局,由于前妻委托律师和其他人和他谈判扬言要要提告妨害家庭损害赔偿,才会吓得他仓促答应前妻提出的条件,签下离婚协议书之外,还当场签了300万元的本票。

30岁不到的陈男辩称,签字当下他以为有配偶的人,只要深夜和女子同车就可能触犯刑责,加上当时时间晚了他的身心都相当疲惫,才会在资讯不对等的情况下误签本票。他哀求负担太沉重,希望能撤销判决或减轻给付金额

前妻打脸陈男说词,表示两人结婚一年多后,她就发现陈男与其他女人接吻的照片,加上陈男后来提出离婚,她才会受气回击,请征信社搜证。她指出,事发当天陈男根本就已经在刘女上面,征信社人员等到这幕才开始录影、敲车窗

前妻进一步表示,她当天进警局协调时,只有说要提起刑事告诉,并没有胁迫对方,而且两造和平地讨论6小时达成协议,甚在还在纸上加注「除男方有违约不给付本条约款项情事外,女方不得执之声请强制执行」等对陈男仁慈条款

屏东地院高雄分院皆认为,双方经数小时的讨论达成共识内容谈及和解金额和子女等多面向问题,加上陈男大学毕业后在银行上班,至今已有8年工作经验,理应有足够的判断力,因此判他败诉及驳回上诉,但仍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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