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公投大选有望分开办?中选会拟修法增弹性 盼有4个月准备期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中央选举委员会29日向行政院赖清德报告「107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及全国性公民投票选务工作检讨」,对于公投成案时间紧凑仅有1个月,副主委陈朝建会后指出,修法合理时间没有预设立场,但也指出各国多半是4个月,建议4个月以上;未来修法方向为何,陈朝建则表示,现行是「应」同时举行,改成「得」就有弹性,期待修法维持弹性,执行上减少现在现象,避免现行问题

另外,针对行政院长赖清德指示研议电子投票,陈朝建指出要考量法规技术财务」。

1124投票日出现投票狂排队、边开票边投票等等乱象,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转述,赖清德在行政院会中批评中选会,他说这次选举在投票当天引发严重民怨,开票作业也延至翌日凌晨3时才完成,中选会事前未能规划周延、事中未能有效因应并加以排除,要求应在一个月内检讨改善,该修法就修;另外也要求中选会应负责研提未来公投采电子投票,并非「网路投票」的可行性,并请国发会与相关部会协助。

▲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

根据最新修正公投法第23条,主管机关应于公民投票公告成立后1个月起至6个月内举行公民投票,该期间内有全国性选举时,应与该选举同日举行,这也导致这回九合一大选有10个公投案陆续挤在一个月前成案,选务时程紧迫。

针对选务检讨,中选会选务处长谢美玲为这次选务办理缺失致歉,她强调将全面检讨投开票作业,预定近期召开全国选务工作检讨会议,并朝调降每一投票选举人数、增设投票所、研议改善投开票作业流程、强化投开票所工作人员训练,以及研修公投法,合理调整公投举行时间,并将妥善规画办理区域立委缺额补选、下届立委选举和总统大选

对于公投成案时间紧凑仅有1个月,未来修法方向为何,陈朝建则表示,现行是「应」同时举行,改成「得」就有弹性,期待修法维持弹性,执行上减少现在现象,避免现行问题。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另外,陈朝建也说,对于公投成案合理时间没有预设立场,但也表示各国多半是四个月,建议四个月以上,现行是一个月缓冲,一个月内办10案、50场不容易,拉长合理时间,强调四个月以上有其必要。

至于赖清德要求研议电子投票,陈朝建表示,会依照院长裁示研拟,但也指出电子投票世界各国作法不相同,跟网路投票也不必然相等,技术上要考虑资安风险,是否去实体投票所也不同,且除了考量法规、技术可行性,也要考虑财务可行性,台湾每两年软硬体重新添置等等问题。

事实上中选会前主委陈英钤在选前曾说,此次公投案成案多又急,压缩中选会工作时间,坦言选后拟修法,他说,公投法规定一个月到六个月内有大选就要绑大选,这次最后一案10月23日才公告成案,中选会仅有一个月的工作期间,且其实前面九案也没有快几天,确实非常仓卒,因此希望把时程拉到合理范围内。

当时陈英钤就指出,先前考察过美国各州的公投时程,大部分的州都是规定4到6个月成案,加州则更明确为131天成案,他认为这样的时程比较合理,另外针对公投主文太长,未来是否可下标题、.选罢法与公投法对宣传规定的不一致,以及探讨如何确保公投辩论正方反方代表性等等也会一并在选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