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青年就业 奖励金最高13.8万

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配合劳动部推动青年就业奖励计划,帮助毕业生及求职者尽快找到工作。(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配合劳动部推动青年就业奖励计划,提供去年9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毕业29岁以下青年,在9月30日前踏入职场,并在同一家公司稳定就业满90日,就可领2万元,同一公司满180日后可再多领1万,最高可获3万元。

毕业青年若经各公立就业服务机构推介投入特定制造业、照顾服务业营造业等工作,前半年将另外每月发5000元、第7到12个月每月发6000元、第13到18个月每月发给7000元奖励金,最长发18个月,奖励10.8万元,同时符合2项计划资格者总奖励13.8万元。

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分署长林淑媛表示,辖区就业市场虽然有受到疫情影响,但制造业等多项在地产业仍有人力需求,为协助毕业青年顺利转衔职场,劳动部提供青年就业奖励金。

毕业生可先到台湾就业通网站登录资料,就业后经核对劳保资料无误,将直接核拨奖励金,因应青年就业奖励金上路,中彰投分署也已积极开发辖内近万职缺,帮助毕业生及求职者尽快找到工作。

鼓励青年就业,针对明年6月30日前退役,且于退役后90日内就业青年,也纳入该计划奖励适用对象

此外,考量在疫情中,部分青年于毕业前已陆续提前寻职就业,参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日期,将去年1月15日至今年6月14日间受雇就业,且目前仍持续受雇中的青年,纳为该计划适用对象,并自今年6月15日起算受雇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