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投票日上班薪资算法懒人包 一张图让你秒懂不怕被惯老板坑钱
台湾明(24)日迎来四年一度的九合一选举,又碰上10个公投案,劳动部公告「公民投票日」纳入劳基法第37条第1项规定应为放假日,拥有投票权的劳工可依法放假一天,不过选举日当天要上班的劳工薪水到底怎么算,一张图让你一次搞懂,不怕被惯老板坑钱又A假。
▲2018九合一大选明日登场,劳动部表示,具有投票权的劳工,若当天要工作应放假一日,工资照给。(图/记者周宸亘摄)
劳动部表示,选举投票日与公投放假性质与国定假日有所不同,劳工为了行使投票权利而放假,因此当天原本就没有上班的人,雇主不须额外给假、给薪。举例来说,11月24日投票当天恰好是劳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老板就不用另外给假。
不过若是当天原本就排定正常的出勤日,劳工有权可要求外出投票,投票时间薪资照给,其余时间应给「加倍工资」,举例来说,小花利用2小时投票,上班6小时,换句话说,2小时的投票时间工资照给外,其他6小时就必须给2倍薪。
▲投票日当天上班薪资究竟该怎么算,才不会被老板坑钱。(图/记者纪佳妘制表,点图可放大)
投票日当天原先是劳工的休息日,在雇主要求劳工出勤的情况下,劳动部指出,除了当天薪资照给外,上班9小时就必须按照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加班费,前2小时工资按照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3分之1,第3小时至8小时,另再加给1又3分之2,第9小时起为2又3分之2来计算。
选举投票日与公投日可依法放假一天,这次是以24日当天的0时起开始计算至24小时结束,劳工上班时间若有跨到这个时段内,雇主应给予2倍工资,并不会因投票尚未开始或结束而有所差别,举例来讲,花花在投票前一晚11点上到投票日当天上午7点,老板就必须给劳工7小时的加倍工资。
以往国定假日放假,许多雇主会将假日移到别天补休,但投票选举日则不得与其他工作日对调。此外,劳工在投票日当天上班,只要劳资双方合意,依法可选择补休或加班费,补休限期原则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老板未依法给假或给薪者,可处以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