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上班薪水算法报你知 惯老板不给「双倍薪」可靠2招自救

▲随着中秋连假到来,劳动部提醒,工资应加倍发给,若中秋当日适逢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应给劳工补假一日。(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中秋3天连续假期的到来,许多民众都有出国趴趴走的计划,但也有不少劳工需要坚守工作岗位,到底新资怎么算才合理?劳动部表示,薪资应要加倍发给劳工,若中秋节当天适逢劳工的「例假」和「休息日」,则需补一天假给劳工。

依照《劳动基准法》规定,凡是内政部所定应放假之纪念日、节日、劳动节及其他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应放假日,均应休假,雇主并应照给工资。劳动部进一步说明,凡适用《劳动基准法》的劳工,国定假日雇主应让劳工休息并给薪,但这天若碰巧遇上劳工例假或休息日,雇主除了让劳工休息给薪外,还得让劳工于其他工作日补休。

▲中秋节当天上班,雇主若不给薪、不给假违反劳基法,劳工检附相关事证,向劳政机关或拨打1955专线申诉。(图/记者李毓康摄)

此外,若雇主征得劳工同意于该日出勤,工资应加倍发给,或劳工自愿换取补休,只要劳资双方约定好即可。换句话说,劳工在国定假日出勤,要加倍发给一天的加班费,若是当天是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必须另外给予一日补休。

那天刚好是休息日的人,如果又出勤加班,除了补假一天之外,必须按休息日加班的标准给加班费,若工作时间在1至2小时者,工资按照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3分之1,工作时间3小时至8小时者,另再加给1又3分之2以上。

劳动部提醒,中秋节为国定假日,对于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若雇主违反相关规定,可开罚2万至100万元不等,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可以向劳政机关,或拨打「1955专线」申诉,将有专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