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校产清算延3年 高教工会提告教长渎职
高教工会与永达技术学院教师24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提告,要求追回校产。(李侑珊摄)
「反对校产送校董,解散清算永达,校产归公共」,高教工会偕同永达技术学院教师今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提告,永达技院已停办3年,不仅10多亿校产未依照规定解散清算、回归公有,恐沦为私产,退场后支出还超过5亿元,因此指控教育部长潘文忠、教育部前技职司长(现任高教司长)李彦仪,纵容校董掏空校产,已渎职并涉嫌图利,导致巨额校产无法回归公共。
永达技术学院自2014年8月7日停办迄今,已届满3年,根据《私立学校法》第72条规定及《教育部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第15条规定,大专院校在停办后3年内,「未能恢复办理,或未能整顿改善」,即应依法进行解散清算程序。
然而,教育部在1月打造「永达条款」,修改《专科以上学校及其分校分部专科部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部设立变更停办办法》第34条,将永达的转型年限延至109年。
高教工会认为,永达停办虽已满3年,但退场后支出竟超过5亿元,且以105学年度为例,该校编列的行政管理预算高达9714万元,为停办前最后一年度预算编列金额(3252万元)的近3倍;如今教育部在将该校转型时间延后,忧心将是图利校董,批评教育部严重渎职。
对此,教育部技职司副司长谢淑贞回应,依照私校法与相关规定,永达必须在停办后3年提出转型办法,「一切都是依法行政」,如果没有在要求期间内提出改办计划,教育部将命其解散,针对校产支出增加,以及校董是否涉及不法行为,会再进行务查核。
回应高教工会认为教育部修法的目的,在于多给永达3年的改办时间,教育部技职司司长杨玉惠则说,在《私立学校法》第72条修订后,已规定私校必须在期限内完成改办计划,否则有权教育部可以下令解散和清算。
至于永达在停办之后,财务支出超过5亿元,引发外界质疑,杨玉惠表示,新法修订与公布后要重新计算,而教育部依法行事,并且永达董事会同时有处理设备折旧、银行贷款等问题,每个月都会将财务报表提交给教育部。
李彦仪则说,永达技院103学年度决算表在104年11月送至教育部,但她在104年9月1日从技职司转至高教司任职;而财务报表有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此部分是由技职司负责,因此对细节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