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超贷案侦查终结 金管会不排除再处分

银行副局长庄琇媛。(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永丰金前董事何寿川今天(17日)遭检调求刑12年,包括永丰金控总经理游国治、副总经理陈佳兴及永丰金租赁资深副总经理庄耀等人也遭起诉。但金管会日前只罚游国治停职6个月,银行局表示,会根据起诉书内容研议,不排除再对游国治、陈佳兴或其他相关负责人裁罚

6月19日,金管会宣布解除何寿川职务同时,也对游国治在98年至104年间,担任永丰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能有效督导永丰金建立及落实执行风险控管,有碍永丰金控健全经营之虞,从6月20日起暂停永丰金及其子公司执行总经理及董事职务6个月。

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表示,针对永丰金控总经理游国治、副总经理陈佳兴,会根据检调提供的起诉书事证,来决定是否适任。至于永丰金租赁资深副总经理庄耀,虽然已经请辞,但因为他不是银行跟金控负责人,不在金管会裁罚范围。后续是否还会继续追究董事责任?庄琇媛也说,这也要看起诉书内容来确定还有没有需要负责的人。

而何寿川被金管会解职后,依法5年内不能再担任金融机构高阶主管,但若他去担任顾问是否合法?庄琇媛表示,这项条款主要是依照实质认定,要看是否有真的介入公司经营,而不是用职称认定。且何寿川目前虽已被解除董事职务,但还是大股东,引起外界质疑。庄琇媛回应,大股东因为是股份持有者,股东身分金管会无法行政处分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