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兴超贷案多家银行被起诉 金管会:不排除再罚
台北地检署侦办鼎兴牙材诈贷案,去年依违反银行法,起诉鼎兴负责人何宗英、财务主管江美玉等17人,近日再依涉嫌违反银行法关系人交易罪,起诉华南银行代理总经理赖明佑、法务主管陈俊宏、工银租赁前董事长许明郭等18人。金管会去年跟今年初都已内控与授信缺失重罚相关银行,但若发现新事证,不排除再度开罚。
鼎兴牙材商从2008年起,透过多家纸上公司与牙医诊所,进行假交易伪造买卖契约,向9家银行、4家租赁公司诈贷322次,不法金额超过37亿7千万。近日,检调深入追查发现,鼎兴负责人何宗英跟华南银前董事长林明成是连襟关系,因此借贷关系属于关系人交易,但是华南银行代理总经理赖明佑、法务主管陈俊宏,不仅没要求鼎兴提出担保,还告知以鼎兴财务主管江美玉为登记负责人的宗哲公司来借贷,规避关系人交易。
此外,何宗英以伪造的买卖契约申贷,向工银租赁申贷时,原本未获准放款,但何宗英透过妻子姊姊联系工银董事长骆锦明的妻子,骆锦明不知情询问拨款进度,工银租赁前董事长许明郭等人随后就核准放款。至于永丰银行涉关系人交易部分,仍由检方调查中。
金管会在去年11月,已经针对鼎兴牙材诈贷案,对永丰银就内稽内控缺失重罚1000万,对华南银就核贷授信缺失开罚800万元;今年1月也对第一银与王道银各开罚200万。但这次检调查出华南银涉关系人交易,金管会表示,要等收到检调起诉书后才比较清楚,但若发现新事证,不排除再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