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假+侍亲假…国小老师请了11年长假 校方:程序皆合法

▲一名老师请了育婴假和侍亲假,请假时间长达11年2个月。(图/达志示意图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国小老师请假竟然可以从2006年8月一口气请到2018年1月,除了中间有3个半月复职,前后累积请假时间长达11年2个月,让民众投诉,若无心教学,应该要把教师职缺让给需要的人。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人事资料指出,这名老师依「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从2006年8月起请育婴假2年半,于2009年2月短暂复职,之后再度请育婴假至2012年1月底;2012年2月,该师再以照顾父、母亲为由,分别提出2次侍亲假至2018年1月止。

「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中,依据「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亲亲属老迈或重大伤病侍奉」即可提出侍亲假,请假老师只要提出直系血亲证明校方即会准假。

校长到任学校1年多,仅和该师见过一次面,回头问了人事才知道原来该师是「正式老师」,只是请假当中。校长表示,这名老师的请假程序事由符合规定,且留职停薪的期间,年资停止累计,尽管合法,却仍有社会观感疑虑,只能予以尊重与准假。

另外,学校也安排长期代课老师接替其工作职务,若该师明年复职后,也会采取「入班观课」让校长、老师一起入老师班级,观摩老师的教学情形,给予协助。

教育局人事室主任黄美如表示,该师连续依不同原因长假,虽然合法但「不合理」,长期下来会造成其他人的工作负担,以及导师职务无法轮调,但如果因此而调整法规、修订严格,又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