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购「超低价155万」买到奥迪A7!会计经理转卖赚价差…下场曝光

奥迪福斯公司会计经理员购优惠车款转卖,下场要赔公司违约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戴若涵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陈姓员工利用奥迪福斯公司的员购优惠,买了2辆车后火速过户友人。公司发现后,认为陈姓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决定提告求偿。虽然陈姓员工辩称,车辆是作为担保才会借名登记,但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不采信其说词,判陈员应赔偿公司66万余元,可上诉。

奥迪福斯公司主张,为了回馈员工,公司订有车辆政策,规定员工得以低于市价金额购入公司新车中古车,但为避免这个员工福利成为转售套利工具,会影响产品市场价格,因此政策也严格限制员工不可以在特定期间内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

奥迪福斯指出,担任公司会计经理的陈姓员工2019年12月9日、以员工价155万元购入市价341万的奥迪A7车款,但车辆才登记3天,陈员竟就将车辆移转给其他人;另外,陈员2020年2月5日又以84万8300元购入市价99万8千元的福斯汽车,同样在短期间内将车辆移转给其他人,违反了公司规定。公司决定向陈员求偿奥迪车款市价20%的违约金68万2000元,就福斯汽车部分则求偿价差的14万9700元,2车共计83万1700元。

对此,陈姓员工辩称,由于公司规定购买优惠车辆必须一次性付清,但又没有提供员工优惠贷款,他对奥迪A7十分心动,只好向曾姓友人借款150万元,并约定隔年底会返还所有借款,为了「担保」这才将车辆以借名登记的方式,移转到曾姓友人名下,强调并不是要出售车辆。至于福斯车也是相同的方式购入,同样以借名登记的方式担保。

但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发现,陈姓员工提出的借据中,内容并未提及以车辆过户作为担保,与常理不合,而奥迪福斯公司针对奥迪A7求偿的20%违约金过高,因车辆为中古车,应酌减为15%(51万1500元)才适当,福斯车款求偿金额合理,最后判陈姓员工应赔偿公司66万1200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