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红色多瑙河」重罚原因曝光 福懋兴业喊冤:只有色度超标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大埔溪、石榴班溪虎尾溪昨日遭污染成「红色多瑙河」,云林环保局7日指出,污染范围达5公里,依《水污法重罚2000万并勒令停工。福懋兴业澄清表示,「因应措施福懋内部初步调查并没有违反水污染法18-1及20条,遭罚2千万及勒令停工情事。将全力配合环保局调查。若错在福懋绝对接受罚则且尽速改善。」

▲福懋兴业遭查,爆出工厂废水污染成「红色多瑙河」,澄清环保局所指控均未违反,仅「色度超标我们承认」。(图/记者蔡佩旻摄)

云林县环保局今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废污水污染范围高达5公里,由水质保护科长叶增智率相关稽查人员前往「染制厂」放流口、放流池及不明贮槽分别进行采样,采样项目为SS、COD、BOD、氨氮真色色度,现场查核发现有「未经核准贮槽」设施。绕流排放废污水至放流池之情形,依《水污法》18条之1处分;查有不明储槽,依《水污法》第20条,贮留设施未依登记事项运作处分,并重罚2000万并勒令停工。

▲云林县大埔溪、石榴班溪、虎尾溪昨日遭染成「红色多瑙河」,污染范围达5公里。(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水质保护科长叶增智指出,昨日稽查后现场依《水污法》18条之1处分,并当场业者出水口阻断,禁止流放废水至溪流域;另外储槽部分要等确定他的废水来源是从哪一个制程而来,这部分再依照制程、储槽进行停工。环保局长张乔维表示,会针对遭污染流域持续监测,包含土质污染状况,如检测超标或影响土壤部分,将持续追究,责请违法业者做后续改善、负起处理经费责任

▲环保局人员沿岸空拍、稽巡查后,掌握污染工厂,依违反水污法可处新台币最高2000万元,并勒令停工(左,环保局长张乔维;右,水质保护科长叶增智)。(图/记者蔡佩旻摄)

对于重罚,福懋兴业发言人、总经理李敏章表示,工厂废水处理有线监控系统,监控系统所有的数据等会掌控,昨天的情况确实是在处理红色的制程中间,因为比例比较高,所以只有色度部分超标,而其他的废水处理监测,包含水温、ph值、COD、BOD等含量都是在标准内,「但是因为在色度超标,颜色让人观感看起来比较恐怖,这点我们承认。」

▲福懋兴业遭查,爆出工厂放废水污染成「红色多瑙河」,澄清环保局指控均未违反,仅「色度超标我们承认」。(图/记者蔡佩旻摄)

福懋兴业说明,「关于云林县环保局讲的要勒令停工、罚款,在罚款引用的《水污法》法条的第18之1偷排废水的部分,我们并无偷排情况,而第20条就是储存比较脏的东西,这两条均无违反,所以若要根据法条,而实际上我们没有违反规定的话将会进行申诉。」

▲云林县遭染红溪域「红色多瑙河」今日仍呈深红水色。(图/记者蔡佩旻摄)

福懋兴业说明进一步指出,「我们的立场是,要是我们的问题,我们接受该罚,那没有的话我们会请环保局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公平处理方式;色度超标虽然是由环保局来认定,我们将再与环保局开会,违反色度的标准,要用什么样的开罚,关于勒令停工或者是《水污法》的第18条之1或者是第20条,这两条适比较严重违规,我们都没违反,仅色度超标我们承认。」

福懋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全文:「2021年1月6日虎尾溪染红事件,福懋公司检测废水排放水质,SS、SOD、BOD、氨氮、水温及pH值均符合规定,"惟在操作上有疏失,致色度有超出规定范围"(规定为400、公司自行检测为440),公司已立即予以改善(1月7日检测为279)。目前已遵照环保局规定,停止污水进入RO回收系统的储槽设施,待改善完成,并经环保局查验合格,再予以使用。公司是否违反水污染法18-1及20条之规定,将再向环保局厘清叙明,对公司营运无重大影响。福懋公司本将善尽维护环保责任,遵守环保法令规定,全力配合环保局调查,并尽速改善缺失。」

▲云林县遭染红溪域「红色多瑙河」今日仍呈深红水色。(图/记者蔡佩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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