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坑杀铝合金大厂2亿 「桃园大善人」启翔董座陈百钦4点声明

桃园启翔公司董座陈百钦(左一)今年捐赠「组合式负压辅助隔离室」,卫福部长陈时中(左二)也出席受赠仪式。(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有「桃园大善人雅称的桃园启翔轻金属公司董座陈百钦,15日遭某平面媒体爆料与和欣隆精密压铸公司副总刘建欣(陈百钦女婿)联手坑杀欣隆公司2亿元,桃园地检署上月指挥调查人员搜索并约谈陈百钦、刘建欣等人,复讯谕知陈、刘各50万元交保;陈百钦15日透过律师发表四点声明,强调绝无掏空事实,欣隆公司至今未与他结算费用欠款,爆料者透过媒体指控都是不实指控。

据某平面媒体报导,欣隆公司黄姓创办人因不堪被坑杀掏空,已向桃检提告启翔董座陈百钦涉嫌背信、伪造文书罪嫌;桃检表示,确实已收案并由检察官侦办当中,但是否有如媒体报导谕知陈50万元交保等情事,桃检不愿透露相关细节

针对媒体报导,陈百钦下午4时许透过律师发表声明稿如下:

针对若干人士恶意透过媒体散布对本人不实指控,本人再度澄清如下,以正视听:

一、称本人伪造杨梅新建厂房工程合约云云,然本人仅单纯介绍施工厂商,未经手相关细节,上开合约已经台湾桃园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第73号判决认定为真,并判决欣隆公司应给付新台币3700万元予国隆公司。

二、称本人透过欣锠公司掏空欣隆公司7000多万云云,然此部分系欣锠公司购买他公司之出资额应付价金,绝非掏空。

三、另欣隆公司于108年6月10日间变更新登记负责人后,因拒付电费员工薪资应付货款等相关款项,本人为免无辜劳工受害,挺身而出为欣隆公司提供接单服务,并垫付该公司积欠劳工工资,一切专款专用,让欣隆公司维持正常营运

四、欣隆公司迄今仍未与本人结算所有相关费用与欠款,今爆料者更编造数字杜撰事实,恶意利用媒体报导,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亦吁请切勿散播不实内容损害本人名誉

►不再眷恋青春,因为我持续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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