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店员少打发票摸走20万 茶馆怒告「加倍奉还」300万
▲「绿盖茶馆」解姓员工依业务侵占罪遭判刑8月。(示意图/记者林世文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新竹一名解姓男子在远东巨城诚品卖场内的「绿盖茶馆」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以少开发票的方式,半年内摸走店内现金20多万元,遭吴姓店家提告求偿商誉毁损、营业损失与罚金共超过300万元。新竹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刑事部分依业务侵占罪将解男判刑8月;由于犯刑并不全然损害商店商誉与信用,民事部分最终损失及罚则共判23万多元。
吴姓店家主张,解男在饮料店担任店员期间,陆续将顾客支付的交易款项,以少打发票金额的方式从中侵占差额,从106年6月至12月止,总共摸走店家约47.3万元。后来店家收到诚品商场的对帐单,依销货成本率回算,实收的金额应该约57.4万元,这才惊觉出现内鬼,觉得商誉受损愤而提告,包括商誉受损费250万,再加上卖场罚金1.8万元、营业损失,求偿金额超过300万元。
▲解男利用职务之便少打发票金额,侵占店内营收。(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
解男却辩称,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打超过50万元的发票,每张发票金额不过几十元或几百元,可以接受诚品的罚款,不过不能接受商誉损失的高金额,而且自己顶多拿了20万元。他还说,「自白书当初是店长念给我写的,并不是我本人的意思。」
新竹法院法官审理后,依业务侵占罪将解男判刑8月,目前入监服刑中,并没收剩下的侵占余额12万元;解男少打发票借此侵占营业收入,对顾客来说仅会认为或许是一时误打才导致发票金额有误,并不当然损害商店商誉与信用,难以认定因此对商店进而产生负面评价,故最终判解男仅需赔偿营业损失约21万元,加上卖场罚款1.8万元,共约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