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里長6字粗話罵里民挨告 彰化地院判決無罪理由曝光

彰化县一名黄姓里长今年4月间,不满要求一名江姓里民赞助而未获回应,当场飙出六字涉及女性长辈性器官的粗话,被江男怒告妨害名誉;彰化地方法院审结,认无其他积极证据足以证明减损江男的社会名誉及名誉人格,判处黄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黄姓里长今(2024)年4月行经某里长住处,见有人在客厅聊天就进入,看见一名江姓里长,认为江男曾在里内散播不实言论,当场以「神经病」及六字粗话等语辱骂,江男不甘受辱愤而提告。

彰化地方法院勘验监视器影音光碟,结果看到黄姓里长喃喃自语、看不出对谁说「神经病」,江男回应「里长,什么神经病?你来到这里…你说我们是神经病,我们这么开心…。」之后两人对话大致为「我(江男)这几十年都很尊重你。」黄姓里长「我做得不好吗?蛤?…社会事兄弟事都出来。」

后来讨论到下届里长选举,黄姓里长说「下届谁出来选都没关系…你(江男)有办法赞助吗?」、「你要赞助我吗?」江男回答「别说那些?」、「你别跟我说那些啦(大吼)!」黄姓里长站起身指着江男开骂六字粗话。旁人相劝「不可以谯人、来这边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

彰化地院认为,从监视器影音光碟可看出现场有7人,黄男当时是喃喃自语,无看出对何人言说「神经病」,难以认定是侮辱江男,其次,骂六字粗鄙言语仅这一句,非持续性反复也非透过文字或电磁讯号以留存于纸本或电子设备上,粗话存在时间极短,难认对江男的社会名誉及名誉人格产生明显、重大减损,而逾一般人可合理受范围的程度,自应为黄男无罪的谕知。

彰化县一名黄姓里长骂里民,彰化地方法院判决黄姓里长无罪。记者简慧珍/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