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碴女王」年炒10老板 讨资遣费得手数万

东森新闻记者李彦颖、洪楷旻/新北市报导

新北市一名少妇一年来换了10个工作,频频找上劳工局申诉,说老板们不给资遣费。不过,劳工局调查发现,少妇离职原因不是在早餐店不配合戴帽规定,就是在禁烟的成衣厂抽烟而被老板解雇,甚至是一句「不喜欢」就随意离职。

「你要什么的?」早餐店老板饭团的手停不下来,但不管锅子再烫,天气再热,帽子口罩还是包得紧紧的。老板说,「做吃的当然是要卫生第一啦,要戴帽子、戴口罩,比较干净啦!」

卫生第一确实是餐饮业的最大守则,但新北市一名30多岁的少妇在早餐店工作,却嫌帽子太闷热不想戴,被老板炒鱿鱼,气得找上劳工局申诉,说「我戴帽子会变很丑耶」。经协调,她拿到一天的资遣费。

劳工局表示,少妇曾经在成衣厂当作业员,却在禁烟区吸烟而遭解雇,但仍申诉讨钱,最终如愿拿到数万元资遣费及预告工资。另外,她还在一家资讯聊天室只做5天,就因为不想做而自行离职。

根据劳工局的资料,少妇一年内就换了10次工作,简直就是「找碴女王」。

对此,民众表示,「如果她喜欢的话,没有人管得着啦,一般来说当然是不好啊,非常不可取啊,就是她工作态度,不是很积极吧!」

新北市劳工局股长何佩芬说,「她可能做个5天、半天或是几周就跑来(申诉)了,因为她跑来次数比较常,我们会认为说,她是不是对自己的工作能够(做)的性向比较不熟悉。」

景气不好,就业服务站求职者手上的笔没停过,表情更是苦哈哈,却有民众因为违规或是一句不喜欢就离职,劳工局强调,这其实突显少妇不清楚自己适合的工作属性。劳工局也建议,民众可以多向就业服务站咨询,否则动不动就离职,是浪费自己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