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討論無共識 憲法訴訟法修法送韓國瑜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针对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进行朝野协商。联合报记者胡经周/摄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协商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所提宪法诉讼法修法版本,经过90分钟讨论,朝野未取得共识。会议主席、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说,各党团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共识,送立法院长韩国瑜协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0月21日初审通过翁晓玲所提宪法诉讼法第4条条文修正草案等案,但条文保留送协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协商此案,再加上翁晓玲所提、迳付二读的宪法诉讼法第30条及第43条条文修正草案。

上述草案重点,是将宪法诉讼法作成判决及裁定的计算大法官人数规定,由现有总额修正为法定总额(15人),并将宪法裁判作成门槛提高至法定总额的2/3。若修正后,宪法裁判至少须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参与,且须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宪法裁判。

司法院所提书面资料提到,大法官作为唯一且具备普遍拘束力的违宪审查机关,在任何情况下,均有履行其依宪法第78条解释宪法的义务,过于严格的程序门槛,将导致程序无法开启并做成裁判,无异剥夺大法官行使宪定职权,也将严重影响人民获得妥速审理与判决的权利。

司法院说,如果修法通过,大法官于可预见的特定情形下不能行使职权,导致事实上被剥夺其宪法上权限,国家宪政制度的完整性将有遭破坏之虞,如果宪法法庭无从行使审判权,无异拒绝正义,损害人民寻求宪法救济的权利。

受邀列席的司法院副秘书长黄麟伦则表示,司法院建议维持现状(现行条文)。

翁晓玲说,之所以提出修法,是希望提升与强化宪法法庭的判决品质,并且强化宪法法庭审理的严谨度,避免少数大法官就可以做出影响国家制度和人民基本权利的判决,此次修法事关重大,涉及宪政健全发展。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庄瑞雄、沈伯洋先后发言提到,除看不出翁晓玲修法的正当性与必要性,也担心若按翁晓玲的版本三读修正通过,会瘫痪宪法法庭运作,把路堵死了,就会影响人民的救济权利。

台湾民众党立委麦玉珍表示,蓝绿都有所争议,是否建议将草案保留,送院会协商。

沈伯洋认为,委员会协商的同时,立法院长韩国瑜也进行其他主题的朝野协商,建议今天委员会的协商应要延后。

待在场立委发言完毕后,吴宗宪最后表示,协商过程都有录音录影,因为各党团意见不一,无法达成共识,因此送韩国瑜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