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虚拟货币 三协会再出大招
大陆近日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图为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社)
在大陆银行业协会等三协会联手「封杀」下,虚拟货币展开新一轮暴跌,近期亚盘比特币一度大跌近12%,每枚跌破40000美元,乙太币、莱特币及狗狗币等亦纷纷暴跌。三协会出大招,宣告大陆针对币圈展开新一轮整顿。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稍早前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用虚拟货币为服务和产品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货币相关的服务。
公告还规定,网路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路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行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援和协助。
公告还指出,展开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资讯仲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还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公告指称,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涉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等多部委曾在2013年和2017年分别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
大陆中信银行在日前就率先宣布,今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该行帐户进行交易资金的充值和提取,买卖比特币和莱特的相关交易充值码,相关交易资金不得透过该行帐户转帐。一旦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帐户交易、登出相关帐户等措施。
此外,公告还强调,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大陆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约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