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 軍人悔過期間不計入役期與年資

未来国军因不当行为遭惩罚时,除人事惩罚外,财产惩罚将新增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另纪律惩罚部分,悔过期间将不计入役期与年资。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相关修法草案,未来国军因不当行为遭惩罚时,除人事惩罚外,财产惩罚将新增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另纪律惩罚部分,悔过期间将不计入役期与年资。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与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陆海空军惩罚法修正草案重点包含修正调查程序,借以妥慎处理军事处所内肇生的重大死伤案件,草案增订纳编专家学者及社会公正人士参与的「专案调查及评议」机制,允许事件当事人及特定家属得请求调查及参与程序。

草案也表列军人在非执行勤务时的不当行止惩罚事由,像是故意触犯刑事法律、无故施用或持有毒品等管制药品、酒驾,以及实施性骚扰等等。

这次草案也调整惩罚种类,过去军人若有不当行为,依军官、士官、士兵身分别遭惩罚,惩罚类型包含人事惩罚、财产惩罚及纪律惩罚。此次修法,增加士兵「废止起役」的惩罚,效果类似于军官、士官遭撤职;另外财产惩罚除了原先的降级、罚薪外,草案参考公务员相关规范,新增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以及罚款等作法。

另外,士官、士兵纪律惩罚种类包含悔过,草案此次针对悔过做出重大修改,悔过将不再采取禁锢方式,改采军纪、法治、心理辅导等使违纪行为人改过向善的悔过教育,且悔过期间将不计入役期与年资。

至于外界关注台湾是否恢复军事审判制度,国防部法律事务司长沈世伟中将出席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各界对于军事审判意见不一,国防部将于3月初举办大型学术研讨会,研讨外国如何处理军事审判、邀请学者专家介绍戒严时期的军事审判至民国102年的军事审判制度修正等制度,以及军事审判转型等议题。

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草案部分,国防部指出,现行军人权益救济是按照争议的类型,分别依诉愿法或机关自行订定的行政规则办理,欠缺整合性的专法,此次立法能填补现行法制上的不足,使军人在面临权益争议时有明确且有效的救济途径,是国军人权法制上重要的里程碑,希望法案能获得立法院及社会大众最广泛的支持,尽早完备修、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