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龄就业法 冲击志服意愿

高龄化社会来临,不少退休族热衷担任志工回馈社会,台北市环保局长徐世勋(左四)与北市信义区兴雅里志工向店家推广自主维护环境、设置熄烟设施。(温予菱摄)

劳动部2019年发布《中高龄者及高龄就业促进法》,盼协助中高龄者及高龄民众续留职场、传承经验,并开发运用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劳动力,提升劳动参与率,北市就业服务处副处长陈毓铭表示,该法多少会有排挤效应发生;北市社工科长邱庆雄则认为,政策目标族群不同,不相冲突。

陈毓铭指出,依据《中高龄者及高龄就业促进法》规定设置银发服务据点,以开发临时性、季节性、短期性、部分工时、社区服务等就业机会及就业媒合服务,同时促进雇主继续或聘雇专业银发人才,传承技术、经验及推广世代交流和合作为核心任务。

他表示,由于开发的就业机会并非全时型工作,在缺工严重情况下,多少会与志工服务产生排挤效应,冲击志愿服务意愿,不过社会局、劳动局已同时双轨推动,让劳动力提供者有更自由弹性的选择空间,是较好的方式。

邱庆雄分析,由于政策目标族群不同,志工与就业并不相冲突,中高龄就业族群为专业人才企业回聘,或退休后经济生活不稳定的民众,据他所知,大部分民众劳退加劳保,每月约可领到2万余元,但若在台北市租屋居住,依现在物价水平会很辛苦,若能二度就业也能降低台湾劳动力不足问题。

他指出,社会上各种型态的人都有,有人喜欢取得工作认同,也有人受限生活压力,但退休后愿意担任志工的长者,基本上高达95%没有经济压力,与中高龄就业为不同市场区隔。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和平院区失智中心志工吴荣鸿认为,推动中高龄就业与志工活动并不冲突,他退休后也曾被企业回聘,当时认为体力还可以应付,也能贡献专业,加上还有钱赚有成就感,在2年间同时担任非全时型的顾问与志工,早上做志工服务,下午回办公室工作,不要造成压力就好。